| 狗有不少好处,看家,打猎,嗅毒品,而且还会游水,最近更因为和主人在某小区里共沐“爱河”,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。所以,狗这玩意有时并非宝物,我想此时那条宠物的主人也会在想,我给狗狗洗澡,也犯得着惹众怒吗?真是不明白。物业处的人都表态了,公司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。
我想“私事”确实也说得过去,反正谁都没帮他们的狗洗过澡,要有本事谁都可以养上一条小狗,大家同游泳池,其乐也融融,对吧。到时我相信这小区泳池可以加设个特色项目:人和宠物同游。我想在这三伏天,这生意肯定火爆,必要时我们还可以加开几场。现在不是说除了猫猫狗狗之外,还养着蟾蜍、蜥蜴、蜘蛛做宠物吗?到时肯定很热闹,很好玩。真是生意兴隆通四海,财源滚滚达三江,其乐又融融。至于什么狂犬病,还有什么弓形体病菌等等,那就且当别论吧。
这样下来,其他业主还会生气吗?还会说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吗?可惜,城里真正能养得起宠物的并不太多,能养得起的多是有钱的师奶,或者是有闲的市民,而有钱加有闲的人,那就是传说中的大人物,阔佬富豪吧?所以,我刚才说小区要加设特色生意,只不过是幻想和假设,所以生气还是存在的,而不道德的定性嘛,也有一定道理。但这不能完全怪宠物的主人,因为他们要是没经过物管处的同意,也进不了这泳池的大门。而物管处管不管道德,我至今也没弄明白,我只知道他们会每个月都会催着收物管费,还会凶神恶煞地面对业主,搞不好还会闹出人命,虽然按理论上说他们是大家请来的管家,我们才是主人。
不过既然说到道德,我就啰嗦几句。有人说,当道德无力维护公平和正义时,它在小人物面前总是不那么理直气壮,就像一个把饭做糊的小师奶一样,而小人物把它拿来作这替代性的发泄对象,就像身边的小玩具那么方便和容易,因为它很弱,因为它是沉默的巨人或是矮子。于是,人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种情形:没有力量的人就找到了同样没有力量的发泄对象。某小区宠物的主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,他们并非没有什么素质,他们也知道如果别人有样学样,他们也不会跟陌生的狗一起游泳。但是,如果你以道德的名义指责他们,却很容易落荒而逃。狗主人不是说了嘛,狗进泳池同样交了钱,物管处都没禁止,你这些左邻右舍又奈我何?我有钱啊,我就喜欢和亲爱的狗玩水,你吹咩!
又有人说,对道德的羞辱有时更多地来自于小人物。他们往往是社会中最无权无势的一群,他们在社会中占不到便宜,往往只是扮演吃亏的角色。而大人物就不同了,他们一般不会跟道德对着干,因为道德约束不了他们,道德更少对他们不利,甚至他们比小人物还更需要道德。就是说,他们需要别人遵守道德,因为他们平静而富裕的生活,更怕非道德行为的打扰,所以他们不喜欢大老粗,不喜欢市侩的小市民。
基于以上分析,我得出一个结论,这对狗宠物的夫妇,他们不是有钱的大人物(如果是大人物还会跑到小区泳池贪便宜吗?),所以他们只不过是个有点小钱,欺负“道德”的小人物罢了,或许那些物管处的同志也应该包括进去。你还能用道德来奈何他们?我的意见是:基本没戏。  |